大河網(wǎng)訊 (記者 宋向樂)近年來,直播帶貨風靡全網(wǎng),成為消費者購物的熱門選擇。然而,在“流量狂歡”的背后,虛假宣傳、銷售假貨、誘導詐騙等亂象頻發(fā),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。值此“3·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”來臨之際,大河網(wǎng)記者結合檢察機關辦理的典型案例,為廣大消費者敲響警鐘,普及維權知識,助力識破陷阱、守護好“錢袋子”。
依法維權,讓“直播帶貨”在法治軌道上行穩(wěn)致遠。
直播間里的“坑”有多深?
◇“四姐妹”售假案
陳某四姐妹,容貌姣好,身材亮麗,聯(lián)袂出鏡,很快成為一方網(wǎng)紅,有了流量,姐妹四人也嗅到直播帶貨的“商機”,但美麗的四姐妹卻動起了歪心思。
姐妹四人分工明確:大姐負責從不明渠道低價購入假冒品牌箱包;二姐掌管財務,通過記賬軟件記錄每一筆資金流水;三姐和四妹則輪番上陣擔任主播,在直播間以“專柜正品”“特價秒殺”為噱頭吸引消費者。
為掩人耳目,直播中刻意模糊品牌名稱,僅以暗示性話術推銷商品,并以正品價格的1/10至1/5低價出售。
至案發(fā),四姐妹累計銷售假冒箱包金額達66萬余元,非法獲利23萬余元。然而,天網(wǎng)恢恢,消費者的舉報讓這一售假鏈條浮出水面。公安機關突擊查處其窩點,現(xiàn)場查獲未售假包200余件,并扣押手機、電腦、賬本等關鍵證據(jù)。
“這些案件暴露出直播帶貨中‘假貨泛濫’‘虛假承諾’‘暗改鏈接’等典型套路,商家利用消費者貪便宜、輕信‘稀缺性’的心理實施犯罪,最終難逃法律嚴懲。”鄭州市檢察院宣傳處周檢告訴記者。
◇“全網(wǎng)最低價”詐騙案
走進方某的直播間,映入眼簾的是堆砌如山的假現(xiàn)金,設計精美的偽造蘋果手機包裝盒,還有通過高超P圖技術炮制出的虛假存款、轉賬截圖,無一不在營造一種“實力雄厚,不差錢”的假象,只為騙取觀眾的信任。
“限時返現(xiàn),手快有手慢無”“全網(wǎng)最低,錯過血虧” 等極具煽動性的話術,像一雙雙無形的手,刺激著觀眾的神經(jīng),誘導他們沖動消費。“刷禮物就能免費拿手機”“高額返利,躺著賺錢” 等虛假福利承諾,更是讓無數(shù)人深陷其中,可這些承諾從未兌現(xiàn)過。
主播方某偽造現(xiàn)金、假手機等道具,用“刷禮物返現(xiàn)”“限時秒殺”等話術誘導觀眾消費,騙取高額資金。其行為被認定為詐騙罪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“這類詐騙,本質上就是‘電子化殺豬盤’。” 檢察官張麗君一針見血地指出,“主播先用情感共鳴拉近與觀眾的距離,建立信任,再用虛假利益誘惑,讓觀眾沖動消費,最后卷款消失,留下受害者獨自承受損失。”
◇“慈善黃金”騙局
“家人們!半價黃金限量3單!只有3單!手慢無?。?rdquo;某平臺直播間里,主播陳某漲紅了臉,舉著金燦燦的“黃金”吊墜賣力吆喝。屏幕上彈幕飛滾,粉絲們瘋狂點擊購物車,仿佛慢一秒就會錯過“潑天的富貴”??烧l能想到,這場打著“慈善扶貧”旗號的直播,竟是一場精心編排的詐騙劇本——搶到“半價黃金”的粉絲們,收到的竟是一卷粗制濫造的假字畫!
主播陳某在某平臺直播間自詡“網(wǎng)絡慈善家”,聲稱低價賣黃金是為“回饋粉絲、助力扶貧”。陳某精準拿捏消費者心理,以每次僅限3單、倒計時讀秒、直播間刷屏“已搶光”等方式,營造“稀缺效應”,制造搶購的緊張氛圍。當購物鏈接掛出后,直播間粉絲爭分奪秒搶購下單,卻沒注意到在他們點擊下單時,商品鏈接的屬性已悄然修改,由“足金999飾品”變成了“工藝收藏品”。
經(jīng)查,2024年初,盧某(另案處理)等人成立了一家網(wǎng)絡科技公司,主營業(yè)務就是直播帶貨。運行了幾個月、沒賺到錢之后,他們動了“歪腦筋”,于2024年5月初開始打著“慈善扶貧”的旗號直播,以半價售賣黃金飾品等貴重物品為噱頭,而實際卻發(fā)給客戶假字畫。
用這種方式,不到一個月時間,詐騙50多名被害人30余萬元。2024年5月底,從事售后“挽單”服務的任某某等12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,同年6月29日,金水區(qū)檢察院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。
直播帶貨“避坑指南”:識破陷阱,依法維權
◇警惕三大常見陷阱
真假混賣:以“專柜正品”“特價秒殺”吸引下單,實際銷售假冒商品(如假包、假黃金)。
虛假宣傳:偽造道具、P圖造假,虛構“全網(wǎng)最低價”“限量贈品”誘導沖動消費。
話術詐騙:通過情感綁架(如“家人們幫忙”)、虛假承諾(如“刷禮物返現(xiàn)”)騙取錢財。
◇留存證據(jù)“三步法”
即時錄屏:全程錄制直播內容,保存主播承諾、商品詳情等原始信息。
精準截圖:截取訂單頁面、支付憑證、商品參數(shù)等關鍵信息。
及時投訴:向平臺舉報并保留溝通記錄,通過12315或檢察機關綠色通道維權。
◇理性消費“兩不原則”
不貪小利:遠離“遠低于市場價”“天降餡餅”等誘惑,警惕饑餓營銷。
不輕信話術:對“內部渠道”“穩(wěn)賺不賠”等宣傳保持懷疑,拒絕脫離平臺交易。
法律亮劍:違法必究,維權有路
◇ 刑事責任:銷售假貨可能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一十四條(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),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;虛構事實騙取財物構成詐騙罪,最高可判無期徒刑。
◇平臺責任:直播平臺需加強審核,建立“主播承諾備案庫”,監(jiān)測異常低價和規(guī)避關鍵詞行為。
◇消費者權利:遇欺詐可要求“退一賠三”,若涉刑案可申請檢察機關支持起訴,追回損失。
檢察官提示:“直播經(jīng)濟”的健康發(fā)展需法治護航。從業(yè)者應嚴守法律底線,消費者需提高警惕,平臺須壓實主體責任,共同構建“放心購”環(huán)境。網(wǎng)絡空間非法外之地,每一聲“家人們”的呼喚背后,都有可能是精心設計的陷阱。擦亮雙眼,理性消費,留存證據(jù),依法維權,讓“直播帶貨”在法治軌道上行穩(wěn)致遠,真正成為便利生活的新引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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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 / 詹云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