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河南許昌一男子詐騙社保資金被判刑
本報訊 近日,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(qū)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一起詐騙社保資金的案件,男子指使他人冒充自己已經過世的父親騙取養(yǎng)老金,最終被判刑。該案判決現已發(fā)生法律效力。
2010年11月7日,被告人秦某之父秦某甲因交通事故去世。2012年4月,秦某同他人預謀后,指使他人冒充其父親秦某甲,到許昌市社會養(yǎng)老保險中心采集秦某甲人臉信息,并為秦某甲申請辦理退休手續(xù),借此騙取養(yǎng)老金。
2012年8月至2021年5月,秦某通過其父秦某甲名下銀行賬戶領取養(yǎng)老金,共計騙領養(yǎng)老金251020.4元。經許昌市社會養(yǎng)老保險中心計算,秦某甲的社會養(yǎng)老保險個人賬戶本金為9037.05元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秦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,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鑒于被告人秦某無犯罪前科,系初犯、偶犯,案發(fā)后被告人秦某的親屬代為退贓,可酌定對被告人秦某從輕處罰。被告人秦某到案后,在公安機關首次對其訊問中,被告人秦某雖如實供述了其騙領秦某甲養(yǎng)老金的事實,但未如實供述其伙同并指使何人冒充秦某甲到許昌市社會養(yǎng)老保險中心采集人臉信息申請辦理秦某甲退休手續(xù)的事實。故被告人秦某依法不構成坦白。最終,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2萬元。被告人秦某的親屬代替其退出的違法所得返還給被害單位許昌市養(yǎng)老保險中心。(徐曉勇 周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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